2007年3月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三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儿子生日欲庆贺 不料买到过期奶
潘达源

  温州消息  为庆祝儿子生日,温州龙湾的周先生买了一批“太子奶”分给儿子幼儿园的小朋友,哪知道,这些“太子奶”竟然是过期的。
  2月28日晚,周先生在龙湾区状元镇龙腾南路的一家副食品店购买了45瓶“太子奶”,为“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”出品。当天,周先生将“太子奶”、蛋糕等送到幼儿园,由老师代分给其他小朋友,以庆祝儿子的生日。当晚,周先生就接到幼儿园老师打来的电话,称有家长发现“太子奶”是过期的。
  据了解,幼儿园老师当天共分出了30多瓶“太子奶”。从剩余的“太子奶”瓶上看,其生产日期有“2006年8月19日”的,也有“2006年8月23日”的,保质期为180天。也就是说,周先生购买时这批奶已过期数天。
  事后,该副食品店有关人员承认该批“太子奶”已经过期。她表示,当时“太子奶”是从仓库内搬出来的,没注意看生产日期。